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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认证机构: 为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制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4〕85号),国家认监委拟组织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参与机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有意愿参与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并针对所选试点产品具备相应能力的认证机构。 二、机构要求 申请参与认证试点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具备从事试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相应的技术能力,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一)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试点产品相应领域的产品认证机构资质,具备至少三年相应领域的产品认证背景。 (二)建立并实施符合GB/T 27065《合格评定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的管理制度,且能够满足GB/T 27029《合格评定 审定与核查机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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