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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学45度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告知删除。投稿邮箱:2823659308@qq.com ▲ 北京九稳律师事务所 未签订抵押合同的情况下,能否基于抵押人作出 提供抵押担保意思的 股东会决议认定抵押关系成立 ? (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2019年第10次法官会议纪要) 【纪要主旨】 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抵押人”作出提供抵押担保意思的股东会决议,只是书面的单方意思表示,在缺乏债权人的同意及签章的情况下,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要求。同时,股东会决议属于公司内部决议,而非书面要约、合同文本等通常以公司名义向特定主体发出的意思表示载体,不具有约束外部相对人的效力。仅凭股东会决议本身,不能说明公司对外作出了担保的意思表示。即便将股东会决议视为一种担保意思表示载体,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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