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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工会组织财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我们起草了《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 并于2020年11月20日前 将书面意见和电子文本反馈我司。同时,欢迎有关方面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一处 刘铮 杨海峰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南三巷3号 100820 电话:010-68552529/68552898 传真:010-68552531 电子邮件:zhiduyichu@163.com 附件:1.工会会计制度(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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