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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妥处泉州世界遗产公共文化资源保护第一案——浓浓烟火气 最美世遗城

最高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04 09:13
    

主要观点总结

福建泉州一座网红餐厅因使用“半城烟火半城仙”宣传图片被广告公司起诉商标侵权。经过泉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审理,认定该商标涉及公共文化资源,属于恶意注册商标违法行为。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并促成商标权利人将商标无偿捐赠给泉州文旅局。此案涉及商标公有领域保护和超过上诉请求的审理等问题,法院通过咨询知识产权专家、查阅案例等方式慎重处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泉州古城吸引游客,网红餐厅使用“半城烟火半城仙”宣传。

福建泉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吸引了众多游客。某网红餐厅使用“半城烟火半城仙”作为宣传标语,引发商标侵权纠纷。

关键观点2: 商标之争引发纠纷,广告公司起诉餐厅侵权。

泉州市某广告公司申请注册了“半城烟火半城仙”商标,后发现网红餐厅在宣传中使用该标语,遂起诉其商标侵权。

关键观点3: 法院认定商标涉及公共文化资源,属于恶意注册商标。

泉州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通过调查取证、咨询专家等方式,认定该商标涉及公共文化资源,是恶意注册商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关键观点4: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促成商标无偿捐赠。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经法院沟通,商标权利人同意将商标无偿捐赠给泉州文旅局。

关键观点5: 此案涉及商标公有领域保护和超过上诉请求的审理等问题。

此案不仅涉及商标侵权纠纷,还涉及商标公有领域保护和超过上诉请求的审理等问题。法院通过咨询知识产权专家、查阅案例等方式慎重处理,最终作出公正判决。


文章预览

新春佳节期间,福建泉州这座古韵与新潮相融的千年古城熙熙攘攘,吸引了全国各地游客纷至沓来。 位于泉州市中心的某网红餐厅内袅袅烟火气,正为来往食客打造这座城的地道味。很难想象半年多以前,这家餐厅曾深陷商标侵权纠纷。彼时,泉州市某广告公司以该餐厅宣传图片涉及商标侵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历时3个多月,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裁判的定分止争和价值引领作用,促成该起泉州世界遗产公共文化资源保护第一案圆满解决。作为被告的网红餐厅“洗清”了商标侵权嫌疑,得以正常经营;原告广告公司在二审中被驳回全部诉讼请求,意识到了问题所在,将抢注的商标无偿捐赠给政府。 故事要从“半城烟火半城仙”这7个字说起…… 商标之争引发纠纷 泉州作为国务院公布的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有着海上丝绸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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