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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方图说 | 对现有设计抗辩若干问题的探讨

道方图说  · 公众号  · 科技自媒体  · 2024-12-02 20:30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专利侵权诉讼中的现有设计抗辩,包括法律依据、比对对象、提出时机、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的公开性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现有设计抗辩的法律依据

包括《专利法》的相关条款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专利侵权判定指南》等。

关键观点2: 比对对象

现有设计抗辩的比对对象有涉案专利与一项现有设计比对和被诉侵权产品与一项现有设计比对两种观点。

关键观点3: 抗辩提出的时机

由于专利侵权案件的复杂性,现有设计抗辩的提出时机较为重要,涉及一审和二审的层级损失问题。

关键观点4: 社交平台发布信息的公开性

QQ空间相册和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信息能否作为现有设计抗辩的证据,需要考虑其公开性和主要用途等因素。


文章预览

专利侵权诉讼中常用的抗辩手段主要有4种,分别为: 1、不侵权抗辩; 2、现有设计抗辩; 3、合法来源抗辩; 4、对于赔偿的抗辩。 其中不侵权抗辩、合法来源抗辩、对于赔偿的抗辩比较容易理解,本文不再展开提及。而现有设计抗辩在事务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比较复杂,本文针对现有设计相关问题展开具体叙述。 一、 现有设计抗辩的法律依据 实务中现有设计抗辩的法律依据主要用到以下七条: 《专利法》(2020修正)第23条第4款: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专利法》(2020修正)第67条: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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