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谢勇对消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看法和研究成果。包括消费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我国后面临的争议和问题,以及对此制度的构成要件、适用规则、制度完善等方面的探讨。同时,也介绍了其他关于法律适用的研究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消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争议与问题
谢勇指出消费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我国后面临是否支持“知假买假”者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的争议,并引发对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要件、适用规则、制度完善等问题的争鸣探讨。
关键观点2: 消费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谢勇强调应从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出发,分析不同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解决消费欺诈认定标准、食品安全标准范围和标签说明书瑕疵认定、假药劣药认定等问题。
关键观点3: 消费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规则
谢勇认为应明确惩罚性赔偿责任与补偿性赔偿责任可分别独立适用,当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责任与产品质量惩罚性赔偿责任竞合时,消费者可择一适用但不能主张同时适用。
关键观点4: 消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谢勇建议通过设定弹性赔偿规则,将经营者主观过错、损害大小、行为危害、获利情况、采取补救措施等作为确定惩罚性赔偿金额的考量因素,构建“罚过相当”的消费惩罚性赔偿制度。
关键观点5: 其他法律适用研究内容
除了消费惩罚性赔偿制度,谢勇还研究了其他法律适用问题,包括制度演进与适用问题、诉讼攻略、合同编通则解释重点问题等。
文章预览
作者:谢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二级高级法官,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 来源:《法律适用》2024年第7期 摘 要: 消费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我国以来,就面临着是否支持“知假买假”者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的争议,并引发了对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要件、适用规则、制度完善等问题的争鸣探讨。 在消费惩罚性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层面,应从惩罚性赔偿制度功能出发,分析不同消费领域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解决消费欺诈认定标准、食品安全标准范围和标签说明书瑕疵认定、假药劣药认定等问题。 在消费惩罚性赔偿责任适用规则层面,应明确惩罚性赔偿责任与补偿性赔偿责任可分别独立适用,当消费欺诈惩罚性赔偿责任与产品质量惩罚性赔偿责任竞合时,消费者可择一适用但不能主张同时适用。 在消费惩罚性赔偿责任制度完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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