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昆明五华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对拒服兵役的青年田某某进行处罚。田某某因不适应部队生活而多次要求退出,最终被部队除名。五华区人民政府对其作出多项处理决定,包括罚款、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事件背景
涉及一名叫田某某的青年,在入伍后因为不适应部队生活而拒绝服兵役,经过多次教育引导仍坚持拒绝履行服兵役义务。
关键观点2: 田某某的行为
田某某经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后入伍,但在入营后不适应部队环境,强烈要求退出,先后4次以不适应部队生活为由提交退出现役申请。
关键观点3: 处理决定
五华区人民政府对田某某作出多项处理决定,包括纳入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办理出国手续、取消优抚优待政策、罚款等。这些决定旨在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并警示其他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关键观点4: 罚款和后果
田某某被处以五华区家庭优待金两倍的一次性经济处罚32200元。处理决定的后果包括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不得办理升(复)学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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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 | 春城晚报、昆明五华发布 11月22日,“昆明五华发布”微信公众号 发布情况通报, 对一名拒服兵役青年田某某作出处罚,罚款32200元,不得录用其为公务员。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田某某拒服兵役行为处理的通报 五华区2024年下半年入伍新兵田某某,在入伍后拒服兵役,被部队作除名处理。为维护兵役制度的严肃性,达到惩戒和警示教育目的,在部队除名处理基础上,经五华区2024年拒服兵役联合惩戒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田某某拒服兵役行为进行惩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田某某,男,汉族, 现年19岁 ,五华区西翥街道陡普鲁社区村民,2024年下半年通过全国征兵网自愿报名参军,经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后,经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到武警部队服现役。9月27日,田某某到部队新训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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