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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现象较为普遍。当子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焦点。今日(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对此予以明晰。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除了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以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情况作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王丹 分析称,财产出资来源是财产具体情况的一种情形,如果财产的来源是一方或其父母,在分割的时候就要考虑到财产的来源情况。司法解释区分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以及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两种情况,分别予以规定。 王丹介绍,第一种情况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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