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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应聘经纪公司 几个月后公司无故拖欠工资 主播争取权益未果后 选择诉至法院 双方签订的《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能否认定为劳动关系? 一起来看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嘉定区人民法院) 审结的这起主播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案件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初,小王通过应聘成为某传媒公司的网络主播,双方签订了《艺人经纪代理合同》,约定小王每天须在公司安排的固定时间、场地及账号上直播演艺,工资按月发放。 然而,自7月起,传媒公司开始单方面降低工资计算比例;8月,公司无故延迟发放工资,且拖欠2022年12月及2023年1月的薪资。半个月后,她再次询问相关事宜,却被告知年后才能发放。 2023年2月初,小王争取权益未果后,诉至嘉定区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自己与传媒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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