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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浙江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印发《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明确,根据 上级要求启动需求侧响应或有序用电时,储能企业要服从虚拟电厂统一调度,根据响应次数,执行顶峰放电的按照储能设备装机功率给予0.5元/千瓦/次顶峰补贴,日间谷电时段响应避峰停充的按照储能设备装机功率给予0.5元/千瓦/次避峰补贴,两项补贴可叠加享受,每年发放一次。 文件提出, 在东阳建设且通过验收建成投运的 用户侧储能、分布式光储、光储充一体化等项目, 储能系统容量不低于200千瓦/400千瓦时,按照储能设施装机规模给予50元/千瓦一次性建设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原文及解读如下: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东阳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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