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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李静 王莉 杨洋 加密货币在离婚诉讼中可以分割,在离婚诉讼中对于一方持有的虚拟货币需要提前掌握秘钥,不能等到判决或执行阶段,或者在离婚诉讼中诉请主张分割加密货币并交付的同时,可一并提出金钱赔偿作为替代履行方案。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21年5月12日作出(2020)京0101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判决:“一、(化名)王X与(化名)李X离婚;……七、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李X向王X支付以太币(替换数据)70.3063556ETH、人民币XX元;……”后该案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但该判决在执行中遇到困境,王X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诉讼,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李X应向王X支付以太币(替换数据)70.3063556ETH,通过申请执行法院认定“被执行人到庭表示不掌握相关虚拟财产平台信息,该平台已无法进行交易,故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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