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2025年度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券申领的通知。主要介绍了申领对象、支持内容、操作流程、申领时间等相关信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领对象
符合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符合前沿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载体且尚未注册成立企业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
关键观点2: 支持内容
支持时间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临港科技创新券支持对象与科技服务机构签订且完成的有实际款项支付的科技创新服务合同。服务范围包括创新链服务、产业链服务和资金链服务。
关键观点3: 申领标准
获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和团队可申领使用资源共享券和融资辅导券,不同资质的企业和团队有不同的申领额度限制。
关键观点4: 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团队可以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临港新片区“一网通办”进行申领,提交相关材料并在线填写申请表,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关键观点5: 申领时间
领用时间从即日起至 2025年12月31日。
文章预览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沪自贸临管委〔 2024〕125号)的规定,现启动2025年度临港新片区科技创新券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领对象 一是符合临港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区定位和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符合前沿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 “企业”),相关企业需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的有关要求; 二是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或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载体,尚未注册成立企业且核心成员不少于 3人的科技创新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团队”)。 以上企业所取得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是指 2024年和2025年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编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 支持内容 (一)支持时间和范围 支持时间: 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临港科技创新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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