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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巡游出租汽车计价规则的通知》 ,进一步完善了哈市巡游出租汽车计价规则,从 202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 其中规定, 巡游出租车基价里程为3公里8元,单位运价为每公里1.90元;车速低于12公里/小时(不含12公里/小时),便启动时距并计; 每乘次收取1元燃油附加费,费用计入计价器显示不单独收取, 纯电动汽车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合理确定出租汽车价格结构,为乘客提供更加公平、舒心的乘车环境,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进一步完善了《哈尔滨市巡游出租汽车计价规则》,结合哈尔滨市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将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计价规则予以调整。 相关计价规则: 基价里程及价格为3公里8元,单位运价为每公里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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