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例全国首例涉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虚假陈述案,涉及交易因果关系的认定问题。法院判决对于交易因果关系的适用及推翻提供了有益借鉴,维护了资本市场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上市公司设立员工持股计划,委托原告成立集合计划进行管理,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本公司股票。后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处罚,集合计划多次出现低于预警线或止损线情况,引发纠纷。
关键观点2: 交易因果关系认定
法院判决明确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件中交易因果关系的认定,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均平等适用信赖推定原则,但该信赖推定可以抗辩。如有证据证明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主要基于其他因素而非对虚假陈述的信赖,则应当认定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
关键观点3: 案件重点考量因素
本案的考量重点包括集合计划的交易结构、员工持股计划的知情情况、以及集合计划各份额持有人的投资行为和决策依据等。
关键观点4: 法院判决
法院综合考虑相关证据和实际情况,认定集合计划投资决定与虚假陈述行为不存在交易因果关系,驳回集合计划的索赔请求。
关键观点5: 专家点评
专家对案件中的交易因果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并对法院的判断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投资者应更多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上市公司应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文章预览
全国首例涉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虚假陈述案落槌 上海法院: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平等适用信赖推定原则 “法官,我司成立的集合计划因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受到损害,上市公司应当赔偿!” “法官,如果原告的主张获得支持,将会损害成千上万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上海金融法院的法庭里,代表集合计划提起诉讼的某证券公司与一家因虚假陈述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上市公司的代理人正在唇枪舌剑……经过法官历时近一年抽丝剥茧的审理,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告某证券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日前,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原判,现本案判决已生效。 此案系全国首例涉集合计划嵌套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判决对于交易因果关系的适用及推翻提供了有益借鉴,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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