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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甦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我国公司立法的进程充分表明,公司法变革并不是仅在自身范畴中就能获得充分的知识支持、经验供给和逻辑自洽的。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与《公司法》不断修改完善之间存在明显的联动关系,公司法上的制度选择都是在经济体制变革的内在推动和制度需求下得以肯定的。 当前《公司法》修改的制度目标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发现并稳固公司制度的在地特性和实用效果成为《公司法》制度建设的重点。 本文首发于 《中国法律评论》2022年第3期专论(第22-36页) ,原文19000余字,为阅读方便,脚注从略。如需引用,可参阅原文。 购刊请戳这里。 目次 一、寻找普遍性: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而重构企业组织形式 二、寻找先进性:为融入世界经济体系而展开公司制度竞争 三、寻找独特性:因应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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