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主要介绍了关于物业费收取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及答复要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及物业费收取原则
业主与物业公司通过契约形式建立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双方应按《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后,业主应按约定交纳物业费。
关键观点2: 针对不同类型的业主的答复策略
对于以物业服务不到位、手中没钱、忙、开发商设计问题等为理由不交纳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应明确立场,与业主沟通,了解真实原因,并采取措施催缴物业费。
关键观点3: 物业费的用途和支出
物业服务费是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各项服务的基本保证,包括小区绿化养护、电梯维护、保洁服务等各项费用的支出,以及秩序维护员、维修技工、保洁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支出。
关键观点4: 房屋施工质量问题与物业费的关系
房屋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业主提出从维修好开始交物业费的请求不可以。业主享受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应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
关键观点5: 其他常见问题及答复要点
包括施工扰民或临街车辆扰民投诉、业主家中工程质量问题等提出的拒交或减免物业费的情况,物业公司应明确立场,向业主解释相关原因,并通过沟通协商解决问题。
文章预览
一、目前物业费高,等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续签合同、降低物业费标准时再交费。 答复要点: 1、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是通过契约形式建立起来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业主在入住时,与物业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约定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双方就应按《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若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续签《物业服务合同》时,对收费标准重新约定;则应以《合同》签定生效日期后,再执行新约定。在此之前,原《前期物业管理协议》或原《物业服务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双方都应执行原规定。 3、物业公司每天都在投入成本(比如,员工工资,公共设施维护保养),为业主服务;业主享 受到服务,就应按约定交费;物业公司没用费用,如何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物业服务不到位,要免一部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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