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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佛山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原文标题 :以案说法 | 超标排放废气?佛山两家企业被罚! 近期,三水区白坭镇组织了一次针对未按要求更换喷淋水和活性炭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有部分企业存在未按要求换水换炭、没有维护好治理设施,造成废气排放超标的情况,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三水分局 白坭 监督管理所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0 1 案情简介 近日, 白坭 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对未按要求更换喷淋水和活性炭的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根据检测报告结果显示,某金属制品厂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表2 第Ⅱ时段排放限值2.07倍;某陶瓷制品公司废气排放口挥发性有机物超过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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