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总纲》等16项生态环境标准。这些标准是我国环境基准领域的首批数据标准,用于指导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和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为大数据应用和信息系统间数据交换、共享奠定基础。这些标准由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起草,共有28家科研单位参与完成。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生态环境部发布了16项新的生态环境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一个总纲和15个不同门类水生生物的基本数据集,总纲规定了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框架体系,其他数据集则分别规定了不同水生生物的特有信息规范性表达。
关键观点2: 这些新标准是我国环境基准领域的首批数据标准。
它们与之前的《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和《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配套使用,共同构成了我国的环境基准体系。
关键观点3: 这些标准的制定是基于《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指南》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这些新标准旨在指导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和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为大数据应用和信息系统间的数据交换、共享提供基础。
关键观点4: 下一步,环境基准数据标准管理将试行生态环境部元数据注册管理。
这是为了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信息元数据注册管理,为生态环境系统提供经验。
文章预览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水生生物水质基准推导基本数据集 第1部分:总纲》(HJ 1410.1—2025)等16项生态环境标准 (以下简称“16项标准”) 。这是依据《生态环境信息化标准体系指南》(HJ 511—2024)、《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HJ 720—2017)和《生态环境信息基本数据集编制规范》(HJ 966—2018),制定发布的我国环境基准领域第一批数据标准。16项标准是我国环境基准体系的组成部分,可与《淡水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HJ 837—2022)和《海洋生物水质基准推导技术指南(试行)》(HJ 1260—2022)配套使用。 基本数据集是完成一项特定业务活动所必需的数据元集合经过规范性表达形成的数据标准,用以指导数据的标准化采集和信息系统规范化建设,从源头实施数据治理,为信息系统间数据交换、共享以及大数据应用奠定基础。《“十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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