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西安市未央区民政局发布了对未按规定参与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列出了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名单,并宣布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这些组织不得再以原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
公告列出了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名单,包括西安市未央区蓝星文化培训学校、西安百岁爱心老年公寓等。这些组织因违反相关法规被撤销登记。
关键观点2: 撤销登记的原因和法律依据
这些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相关登记管理条例和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依据相关法规,行政机关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关键观点3: 撤销登记后的限制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其登记证书、相关印章等自公告之日起予以作废。
关键观点4: 公告来源和主编编辑信息
该公告来源于未央区民政局,主编为陈劲,编辑为韩涛。
文章预览
2月26日,西安市未央区民政局发布《关于对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经调查,以下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副本)及相关印章,自公告之日起予以作废。 依法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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