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近日,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举办2024商业秘密的司法认定及其理论创新专家研讨会,会上“平台数据是否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一话题引发专家学者热议。 “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同时,也要防范‘商业秘密’概念边界的泛化”。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导王迁在上表示。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各地司法实践,一项信息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满足三个构成要件,即秘密性、价值性和已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与会专家学者认为,现有法律及司法实践已为数据产品的相关权益保护提供了充分路径,不宜贸然创设对“公开数据产品”给予商业秘密保护的先例。 近期,一起涉数据权益保护的新类型案件引发关注。一位多平台经营的电商商家订购了某平台的“生意参谋”服务,并在商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