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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7日,济广高速万年西收费站。 晚21:10分许,交警对一辆轻型货车进行检查时,开车的男子称未带驾驶证,并称自己叫吴某A,但却死活说不出身份证号码,连生日也“记不得”。 当交警表示可以通过支付宝证实其身份时,他又称手机上是弟弟的支付宝信息…… 后来交警查询系统找到了吴某A的驾驶证信息,却发现照片上男子与眼前的人明显长相不符。可他依然一口咬定: “这不是我是谁啊! 你再仔细对一下!” 最终,经详细核实身份,交警确认该男子名为吴某B。他这才承认自己冒用朋友吴某A的身份的违法事实,还无所谓地表示: “我去哪里都用吴某A的名字。” “小时候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连外婆都分不清楚。” 最终,吴某因无证驾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被处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7日。 投稿邮箱:gabx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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