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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文传发信息“格力电器维权进展通报”,格力赢了官司,但从宣传看,我只知道米家的一款产品侵犯了格力的专利,这是侵权物,但没看到侵权人是谁。 小米公司发言人回应,“ 经查,我司并未收到任何环境电器相关诉讼。 ” 随后,格力文传再发微博: 明确 侵权产 品 的 委托方 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制造商 为“浙江星月电器有限公司”。 制造商 已更名为“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 已向我司支付185万元 。 并备注:“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的“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8.0439%的股权。 通过以上内容,格力似乎在验证董明珠的“小米是小偷”的说法。在6月28日格力电器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董明珠再次提出质疑:“小米自称为空调行业的领头羊,但实际上依赖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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