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六大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从11月1日起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该机制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允许借款人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并允许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新的定价机制旨在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六大商业银行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该机制要求对于浮动利率的个人房贷,当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
关键观点2: 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还可以保持为一年。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关键观点3: 新的定价机制旨在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人民银行的定价机制完善重点包括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全国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偏离达到一定幅度时的协商变更房贷利率,以及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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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新北方” 可以订阅哦! 今天(10月31日) 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 六大商业银行发布公告 从明天(11月1日)起 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实行新的定价机制 这也意味着 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 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定价机制要求 即将正式落地 根据公告,对于以浮动利率,也就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它的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为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加权平均利率减去对应季度五年期以上LPR均值。如果所在地区有个人房贷利率政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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