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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回放 】 在2024年初,一家独立的审计机构受委派入驻某代理机构,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审计工作,主要聚焦于该代理机构在2023年度负责的多个公开招标项目的合规性。 根据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一套(一正四副)及电子投标文档光盘两份,确保电子与纸质文件的一致性,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在该地的地方性法规中明确规定了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形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敏锐地察觉到在部分项目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存在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相同,文件名、作者信息雷同,以及电子文件的创建码与制作机器码相同的现象,这初步引发了对企业可能涉及串通投标行为的疑虑。 为积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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