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取消、调整有关审批事项的公告。公告自2025年1月20日起施行,主要涉及到取消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取消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等事项,并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备案管理。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取消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和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
从2025年1月20日起,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再实施这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管理。
关键观点2: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申请人需要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备案,提交资料符合要求即可完成备案。
关键观点3: 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管。
药品监管部门将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文章预览
1月17日 省药监局网站发布了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调整有关审批事项的公告 全文如下 ↓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调整有关审批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以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有关改革试点经验推广落实工作的通知》(药监综法函〔2025〕3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行政法规修改后相关工作衔接落实,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1月20日起,取消“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医疗机构使用放射性药品(一、二类)许可”等3项审批事项,将“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省药监局对上述行政许可事项不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申请的依法终止审批程序。 二、2025年1月20日前已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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