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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不一致时,应由谁承担还款责任

江西民事审判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14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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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己名义为他人购房贷款,银行应向谁追要贷款及利息?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结这样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因名义借款人不能证明订立合同时金融机构知道其与实际用款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判令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图源网络 侵删)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22日,某银行与张某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约定张某为购买房产向某银行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0个月,贷款年利率为5.3%,张某以其所购房产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合同签订后,某银行依约发放了贷款,张某自2021年起未再偿还借款。某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对张某名下的房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张某认为其只是名义借款人,并非真正的房屋所有人,且房产代持情况某银行自始知情,某银行无权向其主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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