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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是地方政府将举债融资情况向财政部反馈的时间节点。从今年持续下发的财预﹝2017﹞50号、87号文不难看出,财政部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的殷殷之意,规范举债融资的切切之心。而尽管中央部门三令五申,地方政府融资的冲动仍如猛虎在笼,突破、限制、再突破……,几乎成为一个绕不开的局。 闲言碎语不多论。作为我等公司,以后再参与政府平台融资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带好小板凳,下面进入划重点时间: 十条红线 红线一 地方政府不得将公益性资产、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 解读:公益性资产,主要是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具有公共产品属性,无利润或利润较少的项目,通常包括科教文卫、体育、环保、广播电视、行政司法和非生产领域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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