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一起民间借贷合同纠纷案件的报道,涉及亲友间借贷、车贷房贷问题以及贷款转贷的法律问题。法院最终判决借款人林琪和贾晶晶承担偿还借款责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亲朋好友之间借钱,借款人从银行贷款后再借给他人,这种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
关键观点2: 案件焦点
1. 原告方璐的借款行为是否有效?2. 被告林琪和贾晶晶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关键观点3: 法院审理
法院认为方璐的借款行为有效,林琪和贾晶晶应承担还款责任。林琪称自己不是实际借款人,但实际借款人是贾晶晶的主张不被法院采信。
关键观点4: 法官说法
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贷款转贷现象在民间借贷中存在,出借资金需是自有资金,不能来源于金融机构贷款。过高的利息可能不予保护。
关键观点5: 案件结果
槐荫法院依法判决林琪、贾晶晶承担偿还借款责任。济南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章预览
鲁法案例【2024】616 生活中,亲朋好友向自己借钱,自己的车贷、房贷都还不上,但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拒绝。从银行贷款后再借给他人,这种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呢?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2 020年7月,林琪从方璐处借款60万元,借期180天,借条上还有担保人贾晶晶的签名捺印,还和方璐签订了一份《借款抵押合同》。在借条下方记载了收款账户,是担保人贾晶晶名下的账户。当天,方璐向这个账户转账60万元,林琪、贾晶晶共同向方璐出具了60万元的收条。 借款之后,担保人贾晶晶陆续向方璐支付利息,截至2023年9月,共计支付合计23000元。可是后来林琪和贾晶晶并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方璐把二人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 这起案件主要争议焦点有两个: 第一是原告方璐她的借款行为是否有效?第二是被告林琪和贾晶晶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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