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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本文共4095字,预计阅读时长12分钟。 案情聚焦 珠海某医疗公司及其设立的控股关联企业包括珠海某医疗器械公司、珠海某生物技术公司和珠海某科技公司(以下合称“珠海公司”)等,法定代表人均为邱某某。被告向某某是珠海某医疗公司的股东和技术研发人员,承诺在工作期间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2016年12月20日珠海某医疗器械公司立项研发一种新型液体栓塞材料 [1 ] ,项目由向某某主管,预算2000万元。2017年1月24日,珠海某医疗器械公司申请名称为“一种新型液体栓塞材料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以下简称“9181号专利申请”),发明人为向某某,同年3月30日,在初步审查阶段撤回该专利申请。该专利申请技术方案未被公布,即为原告主张的商业秘密。 2017年3月30日向某某提交了与“9181号专利申请”内容相同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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