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2024年第二批)的受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内容包括申报范围、申报主体及条件、申报要求、申报安排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报范围
张江科学城约22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关键观点2: 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地和财政户管地在申报范围内的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需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
关键观点3: 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需齐全、完整,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证明文件需为原件扫描件。申报主体需承诺项目材料真实有效,如迁出张江科学城则项目不再支持和资金不再拨付。
关键观点4: 申报安排
政策申报时间为2024年8月1日9:00至8月31日17:00,申报主体需在此时间内登录浦东新区财政投入专项综合服务平台或张江科学城企业服务线上平台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证明材料。
文章预览
根据《浦东新区推进张江科学城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浦府规〔2021〕3号),《上海市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浦府规〔2021〕4号),张江科学城专项发展资金政策(2024年第二批)受理工作于8月1日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张江科学城约220平方公里(详见附件1)。 二、申报主体及条件 申报主体为工商注册地和财政户管地在申报范围内的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主体,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工商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核心区范围的企业完成2023年《张江科学城企业统计年报》填写,工商注册地在张江科学城扩区范围的企业按所在街镇或管理局(管委会)要求完成统计年报填写;在项目正式申报后,保持工商注册地稳定。 三、申报要求 1、各类申报须符合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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