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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城区部分道路机动车通行方式的交通管理通告 为充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利用率,满足居民多元出行需求,进一步均衡区域交通流,经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及建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 拟于2025年1月1日将我市城区三十条道路机动车通行方式由单向通行调整为双向通行(具体路段附后) 。 近期,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将根据机动车通行方式的变化,对部分道路及沿线交叉口交通标志、标线等交通设施进行调整,请广大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规范文明通行。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4年12月23日 附: 内容来源: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 责任编辑:穆 静 审稿主任:吴春生 值班总编: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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