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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新北方” 可以订阅哦! 近日,江西九江 湖口法院审理一起遗失物返还纠纷案件 原告郭某某在路上 不慎 遗失 佩戴的 金手镯 报警处理后 公安机关通过监控 查找到拾得者陈某某 陈某某称 因出于好奇将其带回家 作为玩具给小孩玩 发现掉色后便 扔进垃圾桶处理 现已无法返还原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拾得遗失物后,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 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 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某如 不能返还金手镯,其应赔偿郭某某损失16568元。 来源:@山海视频 编辑: 张微 《新北方》热线:024-23186688 这里是新北方,用新闻力量关注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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