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青浦区商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拨付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给四家企业的通知。根据相关规定,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申报的项目获得通过,并获得了相应的营业额奖励。这些资金将在三年内按比例拨付给企业,同时明确了本年度应拨付的金额和剩余资金的支付方式。各企业在收到资金后需遵守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跨国公司在上海设立地区总部的发展资金申请流程
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和《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企业提交申请后需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关键观点2: 具体拨付事项
本次通知涉及四家企业的资金拨付细节,包括营业额奖励的金额、比例以及支付期限等,同时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和本年度应拨付的金额。
关键观点3: 资金使用的规定
企业收到专项资金后,需要按照财政扶持资金的相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确保资金用于支持企业的发展和运营。
关键观点4: 联系方式
为了方便企业了解相关政策和进行咨询,政策汇提供了免费咨询通道,包括咨询电话和微信号。
文章预览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海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沪府规〔2022〕17号)和《上海市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沪商规〔2024〕2号),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申报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资金项目申请已由我区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办公室2024年第4次会议通过,并报市商务委和市财政局审核后同意拨付资金,现将有关拨付事项通知如下: 1.拨付上好佳(中国)有限公司营业额奖励10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拨付); 2.拨付斯伦贝谢油田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营业额奖励10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拨付); 3.拨付纳峰真空镀膜(上海)有限公司营业额奖励5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拨付)。 4.拨付上海菱重增压器有限公司营业额奖励500万元(分三年按40%、30%、30%比例拨付)。 以上四家企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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