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总结了五点关键变化,包括专项债可投向领域扩大、专项债审核模式变化、专项债额度分配优化、专项债偿还风险弱化和强调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文章还分析了这些变化可能带来的影响,包括专项债发行节奏、偿还资金来源、使用效率提高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专项债券可投向领域扩大
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增加了新兴产业设备、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等方向,可用作项目资本金的专项债规模上限从25%提高到30%。
关键观点2: 专项债审核模式变化
经济大省开展“自审自发”试点,下放专项债券项目审核权限,提高发行和使用效率,带动整体发债节奏加快。
关键观点3: 专项债额度分配优化
确保专项债券额度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资金使用效益好的地区倾斜,提高专项债券规模与地方财力、项目收益平衡能力的匹配度。
关键观点4: 专项债偿还风险弱化
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项目专项收入难以偿还,允许地方安排专项债券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等偿还。偿还资金来源的拓宽使得专项债风险进一步弱化。
关键观点5: 强调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进度
此次意见特别强调加快专项债发行使用,后续专项债发行节奏可能更加靠前,资金使用进度有望加快。
文章预览
12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核心需要关注五点变化: 第一,专项债可投向领域扩大,项目从“正面清单”+“负面清单”转向仅“负面清单”管理。 意见指出,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专项债券资金,“负面清单”包括完全无收益的项目,楼堂馆所,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以外的房地产开发,主题公园、仿古城(镇、村、街)等商业设施和一般竞争性产业项目。 而原来专项债用途以“正面清单”为主,这一变化相当于直接扩大了资金使用范围 ,有利于增加地方政府自主权,储备更多元化的项目。此外,可以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也有所扩大,增加了新兴产业设备、算力设备及辅助设备基础设施、传统设施安全性和智能化改造、卫生健康、养老托育和省级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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