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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关注 上方公号内回复 000 有惊喜 作者黄裕生 原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5期 实际上,自由问题是康德哲学最核心的问题。人的自由-自在的存在既是使现象界成为一个完整而可靠的法则世界的前提,更是一切道德法则的根据,而最后则是每个个人之绝对尊严与不可让渡的绝对权利的基础。人因是自由的,因而每个人自己就是他的存在的目的本身,而作为目的本身存在,这是人的全部尊严的源泉;同时,因人是自由的,因此,他赋有这样一个不可侵犯、不可让渡的权利属性,即:每个人都必须被允许按自己的意志行动。 这一权利属性是每个人的一切其他权利的基础。因此,当康德在为自由辩护的时候,他也就在为每个人的绝对权利与绝对尊严奠定基础。这是康德哲学之所以在推动欧洲乃至全世界的人权观念与人权实践的深化具有持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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