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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住宅高度不应大于54m!!

搜建筑  · 公众号  ·  · 2024-06-04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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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精品, 关注 “ 搜建筑 ”  上周,江西省住建厅印发《江西省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 本指引适用于经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江西省商品住宅品质提升项目。 住区设计 2.1.7     住宅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4m ,以小高层和多层住宅为主。 2.2.4 . 1    住区 主要出入口宜预留进深不小于10m,面积不小于200㎡的缓冲空间 ,设计落客区、快递车位、搬家车位、智能快递存放等功能。 2.3.10    架空层层高不应小于3.90m,且净高不应小于3.30m 。 2.3.13   住区应采用环保型弹性减振材料建设健身步道, 宽度不小于1.25m,连续长度不小于200m 。 户型设计 3.1.4    住宅净高不应小于3.10m 。 3.1.8    分别配置生活阳台和休闲阳台 。其中, 生活阳台进深宜大于1.50m ,并预留晾晒空间; 休闲阳台进深宜大于2.40m ,且不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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