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涉及北芙美白沐浴露等产品。通告要求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进行调查,并责令相关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同时要求化妆品经营者停止经营这些化妆品,并追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通报了30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包括北芙美白沐浴露等产品。这些产品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不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关键观点2: 涉及多个地区和企业
涉及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分布在不同地区,包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等省(区、市)。
关键观点3: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行动
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区、市)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涉及的化妆品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相关企业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和自查整改。同时要求化妆品经营者停止经营这些化妆品,追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对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关键观点4: 附件提供详细信息
通告的附件提供了30批次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产品名称、批次号等。公众可以通过识别二维码查看这些详细信息。
文章预览
国家药监局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 (2025年第14号) 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名称为北芙美白沐浴露等3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广西等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并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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