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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 青岛市加大 对违法销售、运输 储存 及违规燃放 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近期 多人因违规燃放 或违法销售烟花爆竹 被公安机关 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 1、2025年1月15日,崂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冯某在金家岭街道某停车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崂山公安分局对冯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2、2025年1月17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程某某在金水路与宾川路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李沧公安分局对程某某处以行政罚款处罚。 3、2025年1月17日,李沧公安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门某某在少山二支路与沙山路路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 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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