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广东省司法厅 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 ( 2017年7月27日 粤司[2017]29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网络信息系统和律师服务平台,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发现被告人属于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或者依法可以提供法律援助情形并确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援助的,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