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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由浦东政策在线综合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 2021〕1号)和《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创策源专项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22〕4号),现发布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为经授牌的浦东新区大企业开放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建设单位,申报单位注册登记、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 二、资助内容 对创新中心在2023年1月1日起至本次申报指南公布之日,用于创新中心新(改、扩)建场地、提升开放赋能功能的支出予以资助。每家创新中心累计最高资助 1000万元 ,其中装修和设备按照实际支出的50%予以一次性资助,装修不超过 300万元 、设备不超过 500万元 (无房租支出则设备可资助不超过800万元);房租经评估后按照标准予以资助,每家房租资助不超过三年、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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