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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八条和董监高十条应知应会(官方解读版) 新《证券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八条应知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已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我们梳理出上市公司、股转系统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八条应知应会知识点,帮助大家学习和记忆,提醒大家重视和遵守。 目录 一、经济犯罪不可碰三年首发受限制 二、违法责任要连带 除非证明无过错 三、欺诈发行是禁区违者买回又严惩 四、限制期内不转让违规减持要受罚 五、公司利益莫损害投保机构代追偿 六、信息披露要配合组织指使必重罚 七、公开承诺应披露食言损失该赔偿 八、募集资金别伸手指使挪用有恶果 一、经济犯罪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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