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旅游服务规范(3.0版)》的通知,对旅行社组织研学旅游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禁止虚假宣传
旅行社在宣传研学旅游产品时,必须真实、清晰、准确地明示课程内容、实践点位和师资情况,严禁虚假宣传,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关键观点2: 严格管理研学旅游服务供应商
旅行社需确保服务供应方证照齐全、资质合格,并优中选优确定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同时鼓励更高标准、更安全的服务。
关键观点3: 规范费用收取和账户管理
旅行社收取研学旅游费用时,必须按规定存入公司对公账户,不得诱导转入员工个人账户,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关键观点4: 强调行程安排和变更管理
旅行社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标准,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或降低服务标准。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要与随队老师或学生法定监护人沟通并确认。
关键观点5: 严禁打着名校旗号收客
旅行社不得利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名誉进行虚假宣传,应从正规渠道办理预约申请。
文章预览
近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旅行社组织或承办未成年人研学旅游服务规范(3.0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北京全市旅行社组织研学旅游服务提出具体要求。 严禁打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 《通知》要求,旅行社对研学旅游产品进行宣传推广时, 必须真实、清晰、准确明示研学旅游课程内容、实践点位、师资情况。 严禁用夸大、模糊、偷换概念、语焉不详等方式虚假宣传揽客组团,不得欺骗、变相欺骗和误导诱导学生家长,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严禁打着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名校的旗号收客, 应从有关高校为中小学校提供的正规团队渠道办理预约申请。 优中选优确定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供应方 旅行社应针对研学旅游参与者都是中小学生, 具有自身生活能力差、社会经验少、组织管理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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