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无主财物处理的公告。公告中提到,该局在2016年查处的一起赌博案件中,冻结了涉案的422.95万元人民币资金。公告发出后,给予了涉案资金所有人一定的认领期限,但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因此,该局依法将这笔资金作为无主财物处理,上缴国库。同时,提供行政复议和诉讼的途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赌博案件涉及境外赌场与国内赌资转移
境外缅甸小勐拉宝石厅赌场通过缅籍人员在国内开设的账户为中国公民提供赌博资金转移渠道,被警方依法查处。
关键观点2: 涉案资金无人认领被当作无主财物处理
警方公告发出后,给予涉案资金所有人认领期限,但期限届满后资金仍无人认领,因此依法上缴国库。
关键观点3: 公告提供行政复议和诉讼途径
如果对警方处理行政决定不服,资金合法权利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诉讼途径进行维权。
文章预览
8月8日,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公安局发布《关于无主财物处理决定的公告》,详情如下: 2016年3月16日,我局依法对“2016.3.16”赌博案刑事立案。经侦查,境外缅甸小勐拉宝石厅赌场通过缅籍人员玛卡东、吞吞文、貌埃朗勒、也蕾、云娜等5人在国内银行开设的7个账户,为中国公民参与赌博提供赌资地下转移支付渠道,锁定并冻结涉案资金395.6万元人民币; 截至目前,涉案银行卡冻结资金(含孳息)共计:422.95万元人民币。 为及时查找7张涉案银行卡资金所有人及资金流水关系人,我局于2024年2月1日,向社会公开发布财物处理公告,要求涉案资金所有人(含资金转入上述涉案账户的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财产合法证明、本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与办案民警联系或到我局办理认领款项事宜。截至2024年8月1日,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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