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北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上海跟进取消相关标准并明确税费优惠政策、中央空管委在六个城市开展eVTOL试点、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沪市公司获回购增持专项贷支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数量增加、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全线完工等消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北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关键观点2: 上海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调整个人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
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住房,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关键观点3: 中央空管委将在六个城市开展eVTOL试点。
试点城市初步确定为合肥、杭州、深圳、苏州、成都、重庆。试点文件对航线和区域有相关规划,地方政府将承担更多管理责任。
关键观点4: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平稳增长。
10月份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5.5%,全国税收收入同比增长1.8%。
关键观点5: 沪市公司获回购增持专项贷支持。
据统计,截至11月16日,沪市共披露利用专项贷款进行增持回购公告78份,贷款总额达数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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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18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12月1日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大住房交易税收优惠力度。 通知明确,北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上海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记者18日从上海市住建委获悉,12月1日起,上海市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并明确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相衔接的税费优惠政策。 根据上海市住建委、房屋管理局、财政局、税务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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