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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这些业务办理 有新变化! 这些情况,要了解! 公积金业务办理变化 8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可以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简称“电子码”),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 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公积金中心向职工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申请方法 1、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图源:宁波发布,下同) 2、登录后,进入“服务”页卡,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3、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温馨提示 1、职工申请完成后,切不可向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以外人员展示电子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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