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申报指南》旨在加快推动青浦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包括申报主体、申报材料、申报程序、注意事项以及联系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报主体
本指南的申报主体为在青浦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实体型企业或社会组织,从事影视拍摄、制作、发行等,且有一定规模和经济效益,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关键观点2: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和各类补贴、奖励等的专项材料,如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请表、基础材料、记账凭证清单、记账凭证(含购置合同、购置发票、银行回单)、房产证等。
关键观点3: 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需要先在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网站下载申请表和附件,准备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所在街镇(区属公司)审核,最后报送至青浦区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科。
关键观点4: 注意事项
政策适用方面,同一影视作品的同一扶持条款仅限一家企业申报;申报材料需符合要求,例如纸质申报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成册等;最后是不予扶持的类别,包括提供虚假、伪造申报材料等。
关键观点5: 联系方式
提供了受理时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方便申报单位进行咨询和提交材料。
文章预览
为加快推动青浦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影视产业整体质量和能级水平,根据《上海市青浦区关于 促进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青文旅规〔2024〕1号),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2022年7月—2023年12月在青浦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实体型企业或社会组织,从事影视拍摄、制作、发行、放映以及剧本创作和影视新业态等;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济效益;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重大诉讼、仲裁,无被调查案件,使用政府财政扶持资金无违约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支持影视企业发展 1.购置自用办公用房补贴 ●申报基本条件: (1)在青浦购置自用办公用房; (2)自用办公用房面积≥500m2,出租部分按百分比核减; (3)主营业务为影视产业。 ●申报材料: (1)申请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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