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通知,为支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具体认定标准。通知明确了适用范围、认定标准、中介机构责任、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监管等相关事项。该指引旨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适用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科创板企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要求,支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该指引。
关键观点2: 主要内容
明确了适用范围、具体认定标准、核查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募集资金监管要求。细化并明确了“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的具体认定标准。
关键观点3: 关键条款
包括明确适用范围、细化认定标准、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加强募集资金监管等。
关键观点4: 轻资产认定标准
公司最近一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等实物资产合计占总资产比重不高于20%的,可认定为具有轻资产特点。
关键观点5: 高研发投入特点认定
公司同时符合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15%或累计研发投入不低于3亿元,并且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可认定为具有高研发投入特点。
文章预览
来源: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0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 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以下简称《科八条》)要求,支持科创企业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6号——轻资产、高研发投入认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共12条,明确了科创板“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具体认定标准、核查要求、信息披露要求以及募集资金监管要求等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适用范围。 明确《指引》规定的“轻资产、高研发投入”企业认定标准的适用范围,为适用《18号意见》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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