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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第三人侵权致工伤,可否主张双重赔偿?

江西民事审判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17 16:26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讨论了职工在遭受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事故时,是否可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向侵权人请求民事赔偿的问题。文章以一个实际案例为出发点,阐述了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审理过程,以及“有限双赔”规则在民事侵权赔偿诉讼中的应用。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情简介

文章介绍了一起职工在工作中遭受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事故的案例,职工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关键观点2: 法院审理与判决

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职工可以同时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在本案中,吊车操作人员王某和吊篮配件所有权人某建筑公司分别实施侵权行为,共同造成张某损害,应承担按份赔偿责任。同时,职工张某自身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对损害发生亦存在过错,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关键观点3: 法律规定与解读

文章引用了相关法律规定,解释了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的性质不同,由于第三人侵权导致的职工工伤,除医疗费用外,职工可以同时主张。同时,根据“有限双赔”规则,赔偿范围的确定应综合案件查明的事实、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文章预览

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事故竞合时 职工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 能否再向侵权人请求民事赔偿? (图源网络 侵删)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张某在某公司承包的某小区装修工程中从事外墙粉刷作业。吊车工人王某在操作过程中,因吊篮配件脱落,砸伤张某。诊断治疗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经法院判决,某公司需向张某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 因吊篮等配件为某建筑公司所有,判决生效后,张某再次起诉王某和某建筑公司,主张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侵权赔偿性质不同,由于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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