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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长班级群里相识后私奔,生下一子!最后……

春城晚报  · 公众号  · 云南  · 2024-10-25 13:21

主要观点总结

张女士和温先生分别有自己的家庭,二人在学生班级微信群相识。张女士因遭丈夫家暴与温先生一起离家出走,以夫妻名义在天津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二人均因犯重婚罪获刑。张女士的丈夫曾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最终法院准予二人离婚。张女士和温先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唐河县人民法院认定为重婚罪。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张女士和温先生相识于学生班级微信群。

两人并非初次相识,而是通过学生班级微信群建立了联系。

关键观点2: 张女士因遭丈夫家暴与温先生一起离家出走。

张女士在遭受家庭暴力后,与温先生一起离开原居住地,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关键观点3: 张女士和温先生在天津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

两人在天津的生活期间,张女士怀孕并生育了一个孩子。

关键观点4: 张女士和温先生均因犯重婚罪获刑。

两人因未离婚便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构成了重婚罪。

关键观点5: 张女士的家庭背景及其婚姻经历。

张女士曾有一段婚姻,育有四个孩子。在遭遇家暴后,她选择了与温先生私奔。


文章预览

河南省唐河县的张女士与温先生 各自有家庭 两人相识于学生班级群 一次 张女士向温先生吐槽遭丈夫家暴后 二人一起离家出走来到天津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并生下一子 “私奔”之前,张、温二人都没有离婚。 张女士与丈夫育有4个孩子,温先生与妻子育有2个孩子。 近日,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开, 二人均因犯重婚罪获刑。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06年,被告人张女士与唐河县的王某经人介绍结婚,于2007年8月23日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婚后2007年至2014年期间,生育4个孩子。 2010年9月7日,被告人温先生经他人介绍与妻子认识后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于2012年2月3日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离婚,2012年6月11日又在唐河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生育2个孩子。 2018年4月份,张女士与温先生在学生班级微信群中相识,后二人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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