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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财务助理 ,聘用为编制外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 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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